今天看到小喬寫的文章之後,我就上網去看新聞
到我下午看的時候MSN的新聞我看到的標頭還是《殺妻》...
看了只有一個感覺,原來現在的法官叫做媒體新聞!
這根本就是有辱媒體新聞的精神!
求真---可是在還沒有定讞前誰給你這樣的權利這樣下標題?
當然檢警也是!如果官員案件可以說偵查不公開
難道一介小小平民就不適用這樣的原則?
真的很瞧不起這些以口舌殺人的傢伙!
昨天我跟爸爸在討論這件事情的時候
爸說:今天新聞報出來說懷疑是那個老公殺人ㄟ!
我就對我爸說這樣有很多疑點
1.如果他要去破壞他要怎樣抓住時間?中間難道不會有其他的列車經過?
2.他真的這迷厲害可以算的出來在哪一個車箱才會死掉?
這是最基本的邏輯推想,雖然老爸當時說新聞是說懷疑他有共犯阿!
但對我而言這樣的推斷太過輕率,我也覺得很不應該
結果今天他就上吊自殺了
這是誰害的?
是檢警?
是媒體?
是輿論?
我今天吃晚餐的時候又跟爸討論到這件事情
我就說如果今天是我遇到這樣的狀況我一定會反控!
所有只要有下聳動標題的媒體我一一保留存證,等偵查結束
我就一一點名控告!
而且在當下我也會反問媒體:今天如果調查出來不是我,你們要如何賠償我?
就算是無冕王又如何?
我一直以來都對新聞工作有憧憬,也很尊重許多有深度有涵養的新聞媒體人
可是,我越來越覺得現在的台灣媒體到底怎麼了?
難道真的一點都沒有想過新聞人的責任到底是什麼嘛?
今天李雙全已經死了,如果檢察官真的要對他的死開出死亡證明
那麼死因應該要寫:媒體言論一刀致命
這才是真正的死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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